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十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3,070,8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8.61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彪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
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
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3,070,805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续聘中审 922,700 100.00 0 0.00 0 0.00
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年报
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对持股 5%以下中小投
资者进行单独计票,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琳、蔡秦波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