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在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王为达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栾少湖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周海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王为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贾庆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杨延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马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化新先生、李楷先生、马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楷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聘任苏彩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宋振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19-010号公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附件。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