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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计划完成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7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2019-02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全资子公司增持计划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

2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锦源”)全资子公司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源投资”)通知,锦源投资计划自2019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1,000万股、不超过2,000万股(公告编号:

临2019-006)。

? 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7月26日,锦源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0,000,760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锦源投资计划自2019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1,000万股、不超过2,000万股。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7日、2019年6月21日披露了增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临2019-020)。2019年7月26日,公司接到锦源投资通知,截至2019年7月26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0,000,760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万丰锦源全资子公司锦源投资。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万丰锦源、锦源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吴锦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191,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3%。

本次增持后,锦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000,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万丰锦源、锦源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吴锦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891,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增持主体拟通过本次增持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1,000万股、不超过2,000万股。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9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7月26日,锦源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0,760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增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增持时间增持数量(股)增持金额 (元)当前持股 数量(股)当前持股 比例
锦源投资2019年2月1日-28日1,000,0008,011,153.621,000,0000.22%
锦源投资2019年3月1日-26日3,652,30031,092,889.404,652,3001%
锦源投资2019年3月27日-6月20日4,648,26036,141,087.009,300,5602%
锦源投资2019年6月21日-7月26日700,2005,349,312.1010,000,7602.15%

注:以上增持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锦源投资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增持部分的公司股票。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锦源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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