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刘国英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财务报表审 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生物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8-01-19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