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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收购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

将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导致中国信科间接持有公司33.94%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义务,中国信科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相应要约收购义务。

?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电信科研院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

资委作为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中国信科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的通知,获悉经国务院

批准,同意电信科研院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邮科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信科,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将电信科研院和武汉邮科院整体无偿划入新公司。中国信科于2018年8月15日设立。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国信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后,

中国信科通过电信科研院间接持有公司299,371,023股股份(电信科研院直接持有公司151,252,178股股份,电信科研院全资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48,118,8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94%,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监会豁免中国信科因本次收购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电信科研院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中国信科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收购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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