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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SisramMedicalLtd.或其上市主体拟境外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01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 复星债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Sisram Medical Ltd. 或其上市主体
                     拟境外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 Sisram Medical Ltd.或其上市主体拟境外上市的概况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复星医药”)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85),就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子公司
Sisram Medical Ltd.(以下简称“Sisram”)或本公司拟为分拆 Sisram 业务上市而
新设的一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宜(以下简称
“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境外上市”)作了披露,现就有关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一)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Sisram 于 2013 年在以色列注册成立。Sisram 及其控股子公司
为全球著名的医疗科技集团,专注于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能量源治疗系统(包括
激光、强脉冲光、红外线、射频、超声波为能量来源的医疗设备)以供医疗美学美容
及微创治疗中使用。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 Ample Up Limited 及控
股子公司 Chindex Medical Limited 间接持有 Sisram 共计约 66.2%股份;Sisram 直
接持有 Alma Lasers Ltd.(以下简称“Alma Lasers”)约 95.3%的股份且 Sisram 的
主要业务及资产皆来源于 Alma Lasers。Alma Lasers 注册成立于以色列,主要从事
医疗美容器械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
    根据 Sisram 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合并口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Sisram
的总资产为美元 270,997 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美元 32,545 千元;2015
年度,Sisram 实现营业收入美元 110,406 千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美元
7,961 千元。
    本公司拟新设的控股子公司是为 Sisram 业务实现香港联交所上市拟专门设立的
特殊目的公司,其未来业务主体仍为 Sisram,其独立性和高管任职等与 Sisram 完全
一致。
    (二)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境外上市基本方案
    1、发行主体: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
    2、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主板。
    3、发行股票种类: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以普通股形式)。
    4、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包括香港公众投资者、符合投资资格的国际投资者。
    5、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的具体上市时间将根据境外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
部门的审批进展及其他情况决定。
    6、发行方式:包括(1)香港公开发售,即在香港向公众人士发售普通股和(2)
国际配售,即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经修订)项下豁免登记规定,在境外向合资
格国际投资者配售普通股。
    7、发行规模:根据香港联交所关于最低流通比例的规定和 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
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拟发行规模不少于 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经扩大后股本的
25.0%,其中包括由 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发行的新股以及可能由 Sisram 或其上市主
体股东出售的老股。此外,建议授予承销商不超过上述发行的股数 15.0%的超额配售
权。
    8、定价方式: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 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现有股东及境外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结合发行时境外资本市场情况、Sisram 所处行
业的一般估值水平以及市场认购情况,根据路演和簿记的结果确定。
    9、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
    10、募集资金用途:技术研究及新产品开发,市场扩张及品牌推广,偿还 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银行及股东或关联方贷款,补充 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运营资金,收购
兼并以及 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董事会批准的其他用途。
    (三)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境外上市的影响
    复星医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营业务包括药品制造与
研发、医疗服务、医学诊断与医疗器械、医药分销与零售,其中以药品制造与研发业
务为核心,并已在中国药品市场最具潜力和成长力的六大疾病领域(即:心血管、代
谢及消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抗感染以及抗肿瘤)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
布局,各核心医药产品在各自的细分领域都具有领先优势。
    本集团医学诊断与医疗器械板块分为制造与代理两大业务,Sisram 系本集团医疗
器械制造业务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专注于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能量源治疗系统,
其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1、净资产占比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
60469139_B01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818,157 万元。本集团 2015 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
有的 Sisram 的净资产占本集团合并报表净资产 0.64%。
    2、营业收入占比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
60469139_B01 号《审计报告》,2015 年度,本集团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260,865 万元。Sisram 所属医学诊断与医疗器械板块(含制造及代理)的营业收入
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17.88%、Sisram 的营业收入占本集团合并报表营业
收入的比例约为 5.52%。
    3、净利润占比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
60469139_B01 号《审计报告》,2015 年度,本集团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46,009 万元。本集团 2015 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 Sisram
的净利润占本集团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 1.13%。
    综上所述,鉴于 Sisram 占本集团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比重均较小,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境外上市后,本集团仍将保留核心资产及业务,而 Sisram 或其上市主
体境外上市将会有力促进本公司控股战略的升级,进一步巩固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促进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境外上市不会对本集团经营业绩以及持续盈利产生重
大影响。同时,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境外上市成功后,将建立独立的直接融资平台,
并为其后续整体业务扩张和长远发展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
    二、本集团控股子公司拟上市情况
    本集团业务领域覆盖医药健康全产业链,业务以药品、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医疗服务业务为主体,并通过本集团参股投资涵盖到医药商业
流通领域。本集团支持旗下产业链完整、业务领域独立且运营良好,并具备一定细分
行业平台型并购整合能力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适时开展股权融资并于境
内外上市,以期为其长远健康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本集团公司治
理及业绩的整体提升,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除上述 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境外上市方案外,2015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亦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亚能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亚能生物”)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亚能生物首
次公开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详见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21 日、2015 年
12 月 23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115)和《关于控股子公司亚能生物技术(深圳)有限
公司拟境外上市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116)。截至本公告日,亚能境外上
市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会
及香港联交所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本公司尚无关于其他控股子公司境外上市
之具体计划,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亚能生物境外上市以及 Sisram 或其上市主体境外上市方案为初步方案,尚须提
交(其中包括)本公司股东批准、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核准,方可作实,并考虑
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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