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16-064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 复星债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人数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33,542,968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970,047,923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63,495,0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48.9847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1.9195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06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
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本公司董事长陈启宇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3人;执行董事陈启宇先生、执行董事姚方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曹惠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非执行董事郭广昌先生、汪群斌先
生、康岚女士、John Changzheng Ma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宪先生、张维炯先
生和黄天祐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周文岳先生、曹根兴先生、管一民先生
出席了本次会议。
3、 本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周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所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赞成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969,936,023 99.9885 110,900 0.0114 1,000 0.0001
H股 163,495,04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1,133,431,068 99.9901 110,900 0.0098 1,000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相关主体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赞成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969,936,023 99.9885 110,900 0.0114 1,000 0.0001
H股 163,495,04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1,133,431,068 99.9901 110,900 0.0098 1,00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赞成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所采取措施的议
1 46,482,759 99.7598 110,900 0.2380 1,000 0.0022
案
关于相关主体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2 46,482,759 99.7598 110,900 0.2380 1,000 0.0022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苏娇、徐远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