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7次会议于 2015年 8月 2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 1388号 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陈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证券法》第 68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