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2 月 5 日以书面 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以通讯审议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 决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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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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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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