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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年付息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6
证券代码:122271/122272                        证券简称:12 兖煤 03/12 兖煤 04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债权登记日:2018 年 3 月 2 日
   2、     债券付息日:2018 年 3 月 5 日
    由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于
2014 年 3 月 3 日发行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3 月 5 日支付自 2017
年 3 月 3 日至 2018 年 3 月 2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
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一)5 年期品种
    1、债券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5
年期。
    2、证券简称及代码:12 兖煤 03,122271。
    3、发行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19.5 亿元,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
期。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6、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 5.92%,在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
    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3 月 3 日至 2019 年
3 月 2 日。
    8、付息日: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由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的还本
付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
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级。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10 年期品种
    1、债券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10 年期。
    2、证券简称及代码:12 兖煤 04,122272。
    3、发行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30.5 亿元,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10
年期。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6、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 6.15%,在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
    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3 月 3 日至 2024 年
3月2日
    8、付息日:2015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由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的还本
付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
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级。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 年 3 月 3 日至 2018 年 3 月 2 日,逾
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利率:12 兖煤 03 票面利率为 5.92%,12 兖煤 04 票面利率为
6.15%
    3、本年度付息日:2018 年 3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4、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3 月 2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
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三、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
率公告》,“12 兖煤 03”票面年利率为 5.92%,每手“12 兖煤 03”
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59.2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7.36 元,扣税后 QFII 投资者实际每 1000 元派
发利息为 53.28 元)。“12 兖煤 04” 票面年利率为 6.15%,每手“12
兖煤 04”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61.5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
者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9.2 元,扣税后 QFII 投资者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55.35 元)。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3 月 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 兖煤 03”、“12 兖煤 04”
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
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
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
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
二级托管人。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
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
     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
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12 兖煤 03”、“ 12 兖煤 04”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
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以及 2009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关
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
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 10%的企业所得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 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
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将税款返还债券发行
人,然后由债券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七、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 298 号
    联系人:王巍
    电话:0537-5384231
    传真:0537-5937036
    邮政编码:273500
    2、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西单汇 7 层
    联系人:陈志利
    联系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72
    邮政编码:10003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王瑞
    联系电话:021-68870114,021-38874800-8264
    邮政编码: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23 日
附表:
               “12 兖煤 03”付息事宜之 QFII 等非居民企业情况表
                                        中文                英文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后持债张数(张)
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元)
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人民币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及签章:
传真:                    填表日期:
               “12 兖煤 04”付息事宜之 QFII 等非居民企业情况表
                                        中文                英文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后持债张数(张)
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元)
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人民币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及签章:
传真:                    填表日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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