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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健康:《关于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有关问题的会计师回复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4
《关于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的事后审核问询函》有关问题的会计师回复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26 号),我们就有关问题
回复如下:
    问题一:
    2、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与联营企业存在较多资金往来。公司应收河南莲
花天安食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642 万元、预付账款期末余额 5638 万
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3192 万元,合计金额 1.04 亿元。应收莲花糖业其他
应收款期末余额 2319 万元。请补充披露:(1)分别说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发生的具体原因和业务背景;(2)尚未到期结算或回收的理由、收回安排及其风
险;(3)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利益转移的情形;(4)是否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
准而公司未及时披露。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上述债权造成了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两家企业
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资金或利益的情形。
    问题二:
    3、年报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 6002 万元,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账款合计 1.68 万元。其中,对河南
黄淮包装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4894 万元,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
补充披露:(1)公司对河南黄淮包装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的业务背景;(2)计
提上述坏账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3)上述十家单位的股权结构;(4)上述十家
单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5)上述十家单位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者其他应当披露的关系。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将不再符合预付性质的款项
从预付账款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莲花
健康的实际控制人为夏建统,控股股东为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十家单位
的股权结构中未发现与莲花健康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莲花健康持
有河南莲花天安食业有限公司 49%的股权和河南莲花糖业有限公司 43%的股权,
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与莲花健康具有关联方关系,其他八家单位未发现与莲花健
康存在关联方关系。
   问题三:
   4、年报披露,按账龄分类,4 年-5 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6.18 亿元,且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5 年以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0 元。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
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中,对福建省福州富成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1106 万
元和对项城科茂谷朊粉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1067 万元,上述款项账龄均为 5 年以
上。请补充披露:(1)4 年-5 年应收账款明细情况及其业务背景;(2)4 年-5 年
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其依据;(3)上年度 5.93 亿元应收账款
明细情况及其业务背景;(4)5 年以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0 元与按欠款方归
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中存在 5 年以上应收账款二者明显不一致的原
因,并说明其会计处理的谨慎性与合理性;(5)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是
否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而公司未予以披露。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莲花健康在编制年报的时候,填报数据出现串行,误将 5 年以上应
收账款填入 4 年-5 年应收账款。莲花健康已经按照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计提坏
账准备,其依据充分、合理。
   问题四:
   5、年报披露,公司本期核销应收莲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货款 861 万元,核
销应收河南莲花金水饲料有限公司货款 659 万元,两笔核销款合计 1521 万元。
请补充披露:(1)公司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和标准;(2)上述事项的业务背景;
(3)上述事项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理性;(4)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是
否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而公司未予以披露;(5)公司与莲花生物工程有限公
司和河南莲花金水饲料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当披露的关系。请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莲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已破产两年,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公司对其
应收款项无法收回。河南莲花金水饲料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已查找不到
该公司地址和人员。经莲花健康董事会批准予以核销,其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
   问题五:
   7、年报披露,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期末终止确认金额为 0 元,期末未终止确
认金额为 2.53 亿元。请补充披露,(1)公司开具未终止确认金额的银行承兑汇
票的具体交易背景,是否存在违反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形;(2)该事项目前的
状况及公司控制情况;(3)公司通过前述方式开出票据和贴现的累计金额,获取
资金的相关用途,及风险控制情况。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莲花健康由于历史大量银行债务逾期,造成诉讼较多,大部分账户
被法院查封,因此支付给梅花生物、阜丰集团等单位原材料和商品采购款全部通
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由于莲花健康不符合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条件,因此所
有银行承兑汇票开具单位均非莲花健康,支付方式全部是背书转让支付。期末未
终止确认的金额 2.53 亿元,全部是莲花健康收取并支付给供应商的未到期的银
行承兑汇票。同时,参照北京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莲花健康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六:
   8、年报披露,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 888.79 万
元,请补充披露:(1)该笔资金占用费的明细情况和形成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其
业务背景、交易对方、相关协议安排、公司收回方式等;(2)公司与交易对方的
关系;(3)该交易事项是否合法合规;(4)该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达到
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而公司未予以披露。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 888.79 万元,
一部分是客户结算方式不同形成的财务费用收益,根据公司的销售政策,客户可
以采取货币资金结算或者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根据资金的时间价值,采
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需要根据销售金额对客户收取 1.8%-1.9%左右的资
金占用费。另一部分是公司的往来支付结算时,货币资金结算和银行承兑汇票结
算会有总金额 1.8%-1.9%左右的结算差额,差额部分计当期损益。同时,参照北
京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莲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七:
   9、年报披露,公司短期借款期初余额 3.27 亿元,期末余额 7361 万元,减
少的原因主要为 2016 年年报将公司 2005 年至 2006 年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
州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城东路支行借款合计 2.50 亿元列为已逾期未
偿还的短期借款,而 2017 年年报将上述事项列为或有事项。目前,该笔款项的
债权人为安徽国厚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厚)。请补充披露:
(1)该笔资金会计处理方式变化是否反映借款性质发生变化,公司应履行的还
款义务是否发生变化;(2)报告期末对该笔借款会计处理的依据与合理性;债权
人安徽国厚对此笔款项有何催收安排或其他安排;(3)若该笔款项被强制执行对
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4)公司与安徽国厚等其他方有无其他
利益安排或其他交易安排;(5)该事项是否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而公司未予
以披露。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该债权本金未发生变化,还款义务未发生变化,应付利息正常计提
并计入应付利息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从银行
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而一般非金融机构的借款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由于债权
主体从金融机构变为了非金融机构--福建平潭万丰长富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因此,将短期借款调整到其他应付款科目。我们认为该项会计处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八:
   10、年报披露,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 5 名的预付款合计 9247 万元,
且均未到结算期。请补充披露:(1)上述预付款项均未到结算期的原因;(2)公
司关于预付款项结算期的安排;(3)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资金转移的情形。请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以上债权形成的资金占用属于正常的经营所致,未发现资金转移的
情形。
   问题九:
   11、年报披露,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 2.04 亿元,其
中,往来款项与其他 1.99 亿元;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
2.27 亿元,其中,往来款项及其他 1.05 亿元。请补充披露:(1)1.99 亿元往
来款项与其他款项的明细情况、单位名称和形成原因;(2)1.05 亿元往来款项
及其他款项的明细情况、单位名称和形成原因;(3)上述款项涉及单位与公司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应当披露的关系。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未发现上述款项涉及单位与莲花健康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应当披
露的关系。
   问题十:
   12、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付款合计 9.4 亿元,其中,往来款 6.4 亿元。
请补充披露:(1)6.4 亿元往来款的明细情况、具体内容和形成原因,包括但不
限于交易背景、交易对方、汇款安排等;(2)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资金转移的情
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未发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金转移情形。
   问题十一:
   13、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合计 4.63 亿元,其中,货款 2.92 亿元,往
来款 1.29 亿元。请补充披露:(1)2.92 亿元货款的明细情况、具体内容和形
成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交易对方、汇款安排等;(2)1.29 亿元往来
款的明细情况、具体内容和形成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交易对方、汇款
安排等;(3)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资金转移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上述款项造成了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企业与公
司控股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资金或利益的情形。
   问题十二:
   14、年报披露,公司在建工程 2.5 万吨复合调味品生产线期末余额 584 万
元,在建工程味精生产设备升级改造期末余额 6901 万元,其中,味精生产设备
升级改造工程目前进度已完成 88%。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两项在建工程的
目前的现状、投资进度、建设进度及后续计划情况,并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依
据及原因:(2)部分工程接近完工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原因,是否存在规避计提折
旧的情形;(3)公司主营业务常年亏损仍持续投资在建工程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上述在建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不符合转为固定资产的条
件,不存在规避计提折旧的情形。莲花健康虽然常年亏损,但亏损的重要原因是
产品单一、设备老化陈旧以致生产成本高,在竞争中处于劣势,我们认为进行生
产线的更新改造是必要的和合理的。
   问题十三:
   15、年报披露,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预计负债金额为 2178 万元,涉
及诉讼中的案件有 21 件。其中,公司与河南东方粮食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涉案金额 1824 万元,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
金额 4073 万元。请补充披露:(1)上述两个诉讼案件是否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
标准而公司未及时披露;(2)报告期内其他诉讼案件累计涉案金额达 1000 万元
是否已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而公司未及时披露;(3)本年度季度预计负债的
合理性与依据。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莲花健康与诉讼相关的预计负债是根据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足额计
提的,其依据充分、合理。
   问题十四:
   16、年报披露,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未来五年到期的情
况,请补充披露:(1)以往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可以在相应年份进行抵扣;
(2)结合以往递延所得税资产实现情况,说明未来五年可抵扣亏损是否能够足
额实现。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根据未来五年期盈利预测,莲花健康对于以往年度可抵扣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计提的,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在盈利预测能实现的情况下,目前已计提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可以在未来年份得到实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8 年 5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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