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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年1月第二次)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8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瑞茂01”,债券代码“13625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瑞茂02”,债券代码“136468”)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董事、监事发生变动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选举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燕刚先生、李群立先生、秦敬富先生、包洪涛先生为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发行人第六

届董事会现拟提名赵建国先生、周宇女士为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股东的推荐,提名何全洪先生、刘选智女士为发行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刘春燕女士已由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发行人有权机构决议情况

2018年1月2日,发行人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8年12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刘春燕女士以职工代表的身份出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新聘任董事、监事简历

1、非独立董事

燕刚:男,1978年生,郑州大学MBA,长江商学院EMBA,2007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中瑞集团总裁,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郑州瑞茂通董事、经理、总裁,2012年8月至2016年3月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

李群立:男,1982年生,清华大学EMBA,2005年9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襄垣办事处经理、总裁助理兼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2010年 12月至2012年8月任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北京事业部总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2016年12月8日至今任发行人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总经理。

秦敬富:男,1985年生,郑州大学法学专业本科。2006年7月至2012年9月先后任瑞茂通销售部副经理、山西分公司经理、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瑞茂通(中国)副总裁;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发行人金融产品开发管理事业部总裁;2015年5月起先后担任发行人金融产品事业部总裁、易煤网总裁,2017年10月起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包洪涛: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北京大学MBA。1996年1月至2008 年7月,任河南万正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独立董事

赵建国:男,1971年生,复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2002年6月至2004年9月任中联煤炭销售公司研究员;2004年10月至2007年5月任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业务部研究员;2007年6月至2011年6月任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业务部副主任;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中煤时代物流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7至10月任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开发处处长;2017年10月至今任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秘书长。

周宇:女,1975年生,西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博士,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2年7月至今任职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会计系系主任。

3、非职工代表监事

何全洪:男,1969年生,2010 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8年11月至今任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CFO。

刘选智:女,1980年生,2013年至2015年6月任和昌地产集团财务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4、职工监事

刘春燕:女,1986年生,郑州大学本科,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担任发行人行政助理,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担任瑞茂通中国事业部办公室主任,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易煤网客服部经理,2015年12月至今担任瑞茂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全面主持行政工作。

四、董事、监事变动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1、相关人员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人事变动属于发行人正常人事变动。发行人核心管理人员、业务经营人员保持稳定,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正常运行,本次人事变动不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人员变动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有效性的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人员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仍然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内的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决策层、监督层、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行人发生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仍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瑞茂01”、“16瑞茂02”债券受托管理人,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继续关注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16瑞茂01”、“16瑞茂02”本息偿付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的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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