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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一)会计政策变更背景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

(二)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按照财会[2018]15号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合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

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顺序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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