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9张,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