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迎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迎魁先生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迎魁先生的辞职自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至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李迎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李迎魁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暂由公司副总经理王晓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