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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8年8月28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陈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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