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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化股份关于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8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65元/股?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年5月11日披露的《巨化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8),于 5月21日披露了《巨化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9-30)。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18年年末公司总股本2,745,166,10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1.5元(含税)。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巨化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31),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3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1日。截至目前,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根据《巨化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8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65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股息=11.80-0.15=11.65元/股。

上述调整后,以回购价格上限11.65元/股、回购金额上限6亿元测算,回购数量为5,150.21万股(占总股本的1.876%);以回购价格上限11.65元/股、回购金额下限3亿元测算,回购数量为2,575.11万股(占总股本的0.9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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