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龙有限”)与北京和合华府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天竺
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北京天竺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资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由大龙有限出资 3550 万
元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大龙有限持有合资公
司 41.52%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合资公司由大龙有限进行
财务并表。
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关联董事马云虎、杨祥方、张洪涛、彭泽海对上述事项进行
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再文、张小军、张忠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
号:2017-02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下属公司银行贷款申请及为其提
供的相应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大龙有限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大龙嘉盛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嘉盛”)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15,000 万元以及大龙有限为上述贷款提供
担保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公司决定撤销中山嘉盛的上述贷
款申请,同时一并撤销大龙有限为上述贷款提供的担保。
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王再文、张小军、张忠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银行贷款申请追加抵押担
保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大龙有限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嘉盛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有关事项。为
确保上述贷款申请能够及时放款,经双方协商,公司决定在原大
龙有限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的基础上,由中山嘉盛对其追加抵押
担保,抵押物为中山项目二期不动产权。
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王再文、张小军、张忠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