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 知,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 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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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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