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保障房项目回购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 年 8 月 2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顺义区财政局拨付的马坡 9 号地保障性住 房项目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配套商业用房回购款 304,308,323.75 元。本笔款项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一定的 积极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款项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有关本笔款项的最终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 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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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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