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收到本公司股东杨东文先生关于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杨东文先生将其直接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36,686,7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6%,质押给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融资业务,质押期限至2023年6月12日。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8月16日。
截至公告日,杨东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6,686,7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6%,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6,686,775股,占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6%。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