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提前归还廊坊控股委托贷款及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段嘉刚、翟洪涛、周静、沈友江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