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交割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2019年5月10日原金融机构债权人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的回函》,金融机构要求宁波海越的全部贷款及相关银团费用得到全部清偿的前提下,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为了促成本次交易的顺利交割,在《股权转让协议》的框架内,金发科技与宁波海越、海越能源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安排协商一致:可由金发科技承接上述债务,按照原金融机构债权人对交割条件以及还款主体的要求,备付偿债资金。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接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接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备付宁波海越偿债资金等。公司将考虑以下各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和资金成本等
综合因素,择优办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申请专项贷款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签署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及其牵头的银团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合同项下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叁拾亿元整。
(2)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是: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备付宁波海越偿债资金等。
(3)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期限为不超过7年。
(4)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公司以名下位于广州的土地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5)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以实际办理及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2、广州农商行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合同项下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大写)肆拾亿元整。
(2)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是: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备付宁波海越偿债资金等。
(3)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期限为不超过7年。
(4)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公司以名下位于广州的土地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5)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以实际办理及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二)提供抵押的情况
具体抵押物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为准。
对以上议案内容,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2018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所确定的授权范围,由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如需)。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