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武利华先生和李卫先生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019年8月20日,公司收到长江保荐《关于更换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函》,鉴于担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李卫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长江保荐现委派曹霞女士为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曹霞女士简历附后)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武利华先生和曹霞女士,持续督导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2日
附:
曹霞女士简历
曹霞女士,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参与中来股份、东音泵业、中原证券IPO项目、中来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