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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收购股权及增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3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8-09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收购股权及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泰盛拟收购公司持有的内蒙腾龙100%股权,收购价格为23,974.82万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湖北泰盛拟对内蒙腾龙增资33,334.00万元,增资完成后内蒙腾龙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0.0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整合草甘膦业务,提高草甘膦产业资源配臵效率,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内蒙古腾龙生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腾龙”)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泰盛”),转让价格为

23,974.82万元。转让完成后,湖北泰盛拟对内蒙腾龙增资33,334.00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1股,增资完成后内蒙腾龙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0.00万元。

(二)审议程序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收购并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腾龙生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内部股权调整及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收购方基本情况(一)公司名称: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二)成立日期:2005年9月(三)法定代表人:田义群(四)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六)注册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66-4号(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草甘膦原药及制剂、三氯化磷、氯甲烷、甲缩醛、亚磷酸二甲酯、盐酸、粗品焦磷酸钠、氯化钠等化工产品。

(八)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9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338,202.12270,239.38
净资产116,189.68103,857.38
2018年1-9月2017年1-12月
营业收入224,061.62308,083.73
净利润12,337.3224,907.11

(九)股东情况:湖北泰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名称:内蒙古腾龙生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二)成立日期:2010年9月(三)法人代表:李发华(四)注册资本:6,666万元(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六)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乌达工业园区(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草甘膦原药、亚磷酸二甲酯、氨基乙酸、甲醇、甲缩醛、氯甲烷、盐酸、煤炭、焦炭等化工原材料及产品。

(八)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9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68,064 .7469,715.25
净资产-6, 868.72-6,183.03
2018年1-9月2017年1-12月
营业收入65,733.5956,290.75
净利润256.08-2,618.9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九)股东情况:内蒙腾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标的资产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调整,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向湖北泰盛转让内蒙腾龙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与公司2018年2月公告受让内蒙腾龙100%股权的价格一致,不作调整,即股权转让价款为23,974.82万元。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2018年12月12日,公司与湖北泰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甲方(出让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2.股权转让及转让价格(1)本次交易的方案乙方以现金方式购买甲方所持内蒙古腾龙生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作价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23,974.82万元。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4)股权换让交割日①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股权转让交割日之后乙方享有标的股权对应的公司的股东权利及义务。

②标的公司过渡期内(是指合同签订日至股权转让交割日期间)产生的利润与亏损,均由乙方按照股权转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3.协议的生效、修改及解除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者解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者解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旨在优化整合公司草甘膦产业资源,进一步增强湖北泰盛与内蒙腾龙在生产、营销、技术、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切实提高内蒙腾龙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同时通过增资方式大幅降低内蒙腾龙资产负债率,减轻财务负担,提高融资能力和发展空间,促进内蒙腾龙持续稳健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是通过本次股权调整,将进一步优化整合公司草甘膦产业资源,有效提高湖北泰盛与内蒙腾龙的经营协同性,有助于增强内蒙腾龙的成本、质量管控能力与产品盈利能力,同时促进公司草甘膦业务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的提升;二是通过本次增资,将显著降低内蒙腾龙资产负债率,极大增强内蒙腾龙自身资本实力和外部融资能力,有助于加快推进内蒙腾龙相关提质增效和安全环保项目的实施,进而提高内蒙腾龙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本次交易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调整,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也不涉及具体业务及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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