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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资源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2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2 月 1 日,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四川发展兴城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城基金”)就出售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银茂矿业”)80%股权签署《关于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95,000
万元。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分三期支付,截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兴城基金支付的第一期及第二期价款,共计人民币 90,250 万元,
占本次股权交易价款总额的 95%,并完成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第三期价
款为剩余的 5%,金额为人民币 4,750 万元,因银茂矿业有剩余 9 处房屋正在办
理产权,兴城基金从本次转让款中扣除人民币 300 万元作为剩余房屋产权办理的
保证金,待产权证全部办理后 5 个工作日再行退还,该保证金退还时为无息退还。
扣除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股权交易价款人民币 4,450 万元,该价款在兴城基金聘请
的中介机构完成对银茂矿业在过渡期间损益审计并且交易双方共同确认中介机
构提出的审计处理已经得到圆满解决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
告书》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城基金聘请的中介机构已完成过渡期间损益的审计,
根据审计结果,确认银茂矿业过渡期间(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
实际亏损为 673.18 万元,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持有的 80%股权比
例承担的亏损金额为 538.54 万元,扣除上述房屋产权办理的保证金 300 万元后,
公司收到尾款 3,911.46 万元。
    据此,兴城基金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不含房屋产权办理的保证金)。鉴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出具时,兴城基金
聘请的中介机构尚未完成对银茂矿业过渡期间损益的审计工作,公司根据审计初
稿及与兴城基金的初步协商,预计需承担过渡期间亏损 350.01 万元,现根据最
终的审计结果 538.54 万元,其差异 188.53 万元计入 2017 年度,将减少公司 2017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88.53 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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