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五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实参加表决监事 5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合并报表比较期间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
南、解释等的规定,对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财务报表的利润表比较期间相关财务数
据进行追溯调整,能够更为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监事
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二、公司 2018 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8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 2018 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8 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