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拟出售重大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其拥有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等全部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挂牌价格拟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标的资产的评估值。
? 目前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及协议,无履约
安排。最终是否出售标的资产尚存在不确定性。
? 此标的资产在正式挂牌转让前,公司将根据标的资产定价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一、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补充公司现金流,为公司战略转型储备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交中心拟出售其所拥有的土地及附
属建筑物等全部资产。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出售标的资产的主体: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出售标的资产:上海市金迈路1号、金迈路65、155号的土地(土地权证编号:沪房地普字(2014)第025264号)及附属建筑物全部资产。
3.土地面积:46,904平方米
4.土地性质:仓储
5.土地上附属建筑物面积:66,614.39平方米
6.土地使用期限:2006年11月10日至2056年11月9日止。
三、本次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
1.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2.定价原则:转让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进行挂牌;
3.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
四、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完成后,出售资产所得款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
五、其他
本次拟出售陆交中心重大资产事项提交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资产评估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决策权限范围再次履行相应的程序及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公司尚未签署交易合同及协议,无履约安排。最终是否出售标的资产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