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9 月 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21 号
本公司 14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81,500,4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4.7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唐亮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 5 名高管列席本次
股东大会,副总经理马卫东、李柯荫先生因公出差未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81,500,465 100 0 0 0
2、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81,500,465 100 0 0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延君、王爱民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以及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