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置换土地过户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7 日,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与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
垦集团)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以本公司所属的矿业分公司、盛
远分公司、供销分公司全部资产与负债以及持有的甘肃绿色空间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空间)100%的股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96,680.91 万元)与甘肃农垦集团所拥有的五宗土地共计 27.23 万亩
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农业资产(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97,122.80 万元)进
行置换。
上述资产置换事宜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披露于 2016 年 4 月 9
日、2016 年 5 月 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的《亚盛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和亚盛集团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亚盛集团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与甘肃农垦集团已完成了上述资产置
换资产交割确认。(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资产置换资产交割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6 号)
截止目前,公司本次资产置换中应过户土地面积 27.23 万亩,实
际完成过户土地面积 24.68 万亩,未完成过户土地面积 2.55 万亩,
系办理土地过户过程中原有土地证所载面积与现有土地确权面积存
在差异所致。
根据《资产置换协议》第二条“置换方式,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
作价差额部分由甲方/亚盛集团或乙方/农垦集团以现金等方式补足”
之约定,上述面积差异所致作价差额,以资产置换时的土地评估价值
为基准,折算价值 2,843.16 万元(详见下表),由甘肃农垦集团以现
金补足。
资产置换土地差异表
土地面积 评估价值 评估金额
宗地位置 土地分类
(亩) (元/亩) (元)
农业用地 / / /
酒泉市下河清乡以东、
宜农未用地 16,732.33 901.00 15,075,829.33
甘新大路以北
小 计 16,732.33 15,075,829.33
农业用地 837.80 7,351.25 6,158,877.25
酒泉市下河清乡以西、
宜农未用地 7,906.45 910.25 7,196,846.11
甘新大路以南
小 计 8,744.25 13,355,723.36
合计 / 25,476.58 / 28,431,552.69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