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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盛集团关于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所属条山分公司拟与条山集团租赁农业生产性固定资
    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年租赁费 275.78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
    碍。
    ●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条山集团之间的
    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 8月 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现将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所属的条山农工商开发分公司(以下简称“条山分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条山集团”)租赁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年租赁费
    275.78万元,期限一年,租赁资产的账面净值 3,124.12万元。
    由于条山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农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资产租赁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更,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关系 
    条山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农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条山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存在销售或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交易及其产生的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除此之外,条山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条山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故本次资产租赁行为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泰玉路 68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庆春 
注册资本:6710万元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日杂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机),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家电维修,农业技术服务,服装加工,养殖种植。蜜饯,果脯,糕点,蜂蜜的加工;一般旅馆;正餐服务(仅分支机构经营)、(凭许可证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为条山集团所拥有的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租赁资产的账面净值 3,124.12 万元,其中:生产性固定
    资产 2,095.99万元,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1,028.12万元。本次交易类
    别为租入资产。
    2、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本次租赁的条山集团的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是本公司条山分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目前正常使用。
    4、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交易标的账面原值 3,661.47万元、累
    计摊销 537.35万元,账面净值 3,124.12万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交易标的为农业经营性资产,参考公司目前同类资产租赁价格,确定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
    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所属的条山分公司与条山集团拟于 2015年 8月 27日签署《固定资产租赁合同》。
    (一)租赁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租赁时间、租赁价格:
    拟租赁资产的租赁方为条山集团,租赁的标的是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3,124.12 万元,其中:生产性
    固定资产 2,095.99万元,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1,028.12万元;租赁期
    限一年(2015年 8月 27日至 2016年 8月 26日);租赁价格 275.78
    万元。
    (二)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三)支付期限:2015年 12月 15日前
    (四)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所属条山分公司通过租赁取得了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为正常营运之需;本次关联交易支付的租金计入本公司所属的条山分公司当年损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5年 8月 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李铁林、陈秉谱先生和曹香芝、刘志军女士对该项交易进行了事前核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铁林、陈秉谱先生和曹香芝、刘志军女士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租赁为公司所属条山分公司正常营运之需,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租赁为公司所属条山分公司正常营运之需,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未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同意本公司授权条山分公司与条山集团签署《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五)《固定资产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8月 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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