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投资1,375万元人民币购买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交易价款公允,很好地保护了公司的利益,未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此次事项表示同意。(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