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本次为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为4亿元人民币,永鼎集团已实际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84,310.672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亭线束”)本次为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追加担保,担保额为4亿元人民币,金亭线束已实际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永鼎集团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收到银行函件,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共同签署《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申请4亿元期限为5年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永鼎集团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000万元,贷款用途为公司光棒项目。
同时,公司收到银行函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共同签署《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申请4亿元期限为5年的项目贷款提供追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金亭线束
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000万元,贷款用途为公司光棒项目。
上述永鼎集团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18年 4月 2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15、临2018-032)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9,027.802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84,310.67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77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83,77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6,105.3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06,845.83万元。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1.6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3.04%。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