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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

监事3名,罗志刚监事委托张哲监事、张滔监事委托苑欣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灿华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同意通过)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上半年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同意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通过公司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企业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决议(关联交易)》(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同意通过)。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上述交易事项有利于增加 公司的业务收入 ,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同意公司和广州发展电力 集团有限公司向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公司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协议》;

3、同意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 限公司与广州国 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分别签署《服务费支付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O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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