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以传
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应参会董事 5 人,实际参会董事 5 人。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临 2017-84)。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