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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0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磷电”)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宣威磷电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800万元和人民币13,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宣威磷电提供的担保余额累计为人民币57,383.73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发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为宣威磷电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威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宣威支行”)申请的12500万元一年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威支行(以下简称“曲商行宣威支行”)申请人民币13,000万元一年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两笔担保分别经公司2018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详见公司2018年3月1日和2018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01和2018-008)。

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宣威磷电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宣威磷电偿还上述银行借款,公

司担保责任解除后,继续为宣威磷电向农行宣威支行和曲商行宣威支行分别申请人民币11800万元一年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13,000万元一年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审议本议案时,公司9名董事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本次为宣威磷电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云南省宣威市

法定代表人:李兴

主营业务:磷化工、磷酸盐产品、洗涤用品生产销售;化工原料销售。

宣威磷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宣威磷电总资产为196,962.43万元,总负债为119,845.30万元,股东权益为77,117.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85%,实现营业收入为125,066.5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043.29万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宣威磷电总资产为179,532.57万元,总负债为109,050.39万元,股东权益为70,482.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74%,实现营业收入为98,411.8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634.95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宣威磷电已与上述相关银行就担保融资事项主要条款基本达成一致,但尚未签署《保证合同》等协议,尚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且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将于近日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宣威磷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为宣威磷电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其生产经营及

发展的所需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2,353.73万元(含本次担保11,800万元和13,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宣威磷电和控股子公司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3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宣威磷电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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