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31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的通知:
李洁先生已将其质押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550,000股解除质押,并将69,769,968股质押给刘翔先生,此次质押不设置平仓线及预警线,上述股权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5,322,23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98%,李洁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5,100,83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96%;郭志先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0,189,67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5%;郭志先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189,67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5%;周晓璐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049,49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6%,周晓璐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049,49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6%;李汉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117,68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6%,李汉华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117,686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6%。
上述四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16,679,09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95%,合计质押216,457,692股,占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99.9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93%。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资信状况良好,此次质押不设置平仓线及预警线,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