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9-01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下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新发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及金额约
14,422万元;同时,近期公司部分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事项发生了进一步
实质性进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
述诉讼、仲裁累计计提损失17,479万元。其中,2018年1月至12月,计提
损失5,558万元。
一、诉讼总体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新发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及金额约14,422万元;同时,近期公司部分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事项发生了进一步实质性进展。相关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发案件基本情况
序号 | 类型 | 起诉方/申请方 | 被诉方/被申请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及金额(单位:万元) | 当前进展情况 |
1 | 被诉 | 攀枝花市鼎颂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纠纷 | 对方诉求返还货款 | 383 | 一审中 |
2 | 起诉 | 五矿新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崔景新、董永平、单如杨、新疆世纪百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刘晓峰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返还货款并支付利息 | 3,576 | 一审中 |
3 | 起诉 | 五矿新港长春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长春吉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文欧亚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吉文汽车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 425 | 一审中 |
4 | 起诉 | 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华东天工投资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 2,022 | 一审中 |
5 | 被诉 | 广州弘泰贸易有限公司 | 五矿钢铁广州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对方诉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 20 | 一审中 |
6 | 起诉 | 中国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龙岩鸿裕贸易有限公司、东莞赐华文具制品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 4,800 | 一审中 |
7 | 起诉 | 五矿钢铁上海有限公司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 | 271 | 一审中 |
8 | 被诉 | 刘道江 | 五矿(贵州)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劳动争议 | 对方诉求支付工资及生活费 | 8 | 一审中 |
9 | 被诉 | 朱勇 | 五矿(贵州)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劳动争议 | 对方诉求支付工资及生活费 | 8 | 一审中 |
10 | 被诉 | 王荣 | 五矿(贵州)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劳动争议 | 对方诉求支付工资及生活费 | 8 | 一审中 |
11 | 仲裁 | 陈天虹 | 五矿(贵州)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劳动争议 | 对方诉求支付工资及生活费 | 16 | 仲裁中 |
12 | 起诉 | 五矿邯钢(苏州)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江苏欧邦塑胶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 | 580 | 一审判决我方胜诉,判决已生效 |
13 | 被诉 | 宁波德昌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 五矿钢铁宁波工贸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对方诉求支付律师费 | 45 | 一审判决我方败诉 |
14 | 起诉 | 五矿新港长春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长春维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 | 30 | 已和解 |
15 | 起诉 | 五矿新港长春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吉林智晟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 18 | 已调解 |
16 | 起诉 | 五矿钢铁西安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 | 1,067 | 已调解 |
17 | 起诉 | 五矿钢铁沈阳有限公司 |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质保金及利息 | 1,145 | 已调解 |
(二)前期部分已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序号 | 类型 | 起诉方/申请方 | 被诉方/被申请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及金额(单位:万元) | 当前进展情况 |
1 | 被诉 |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优固实业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对方诉求判令合同无效 | 2,136 |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我方已上诉 |
2 | 被诉 |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 | 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优固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陕西日钢贸易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对方诉求判令合同无效 | 3,675 |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我方已上诉 |
3 | 起诉 |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返还货款并支付利息 | 3,147 | 一审判决我方胜诉诉 |
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五矿新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崔景新、董永平、单如杨、新疆世纪百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刘晓峰合同纠纷案
五矿新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新疆公司”)与新疆麦乐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乐迪公司”)分别签订矿产品包销协议,约定麦乐迪公司委托五矿新疆公司包销其矿产品;签订石材代理协议,约定五矿新疆公司作为其石材的独家销售总代理。上述合同签订后,五矿新疆公司依约共计向麦乐迪公司预付货款。新疆世纪百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前述合同项下麦乐迪公司对五矿新疆
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麦乐迪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交货义务,也没有向五矿新疆公司退还预付货款,并且在没有通知五矿新疆公司的情况下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麦乐迪公司,并成立了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对该公司进行清算及注销。为追讨上述款项,五矿新疆公司将麦乐迪公司股东及相关担保方诉至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2、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诉江苏华东天工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钢铁”)与江苏华东天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天工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五矿钢铁向其采购钢材。五矿钢铁依约支付了货款,但华东天工公司向五矿钢铁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且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为追讨已付货款及相关损失,五矿钢铁将华东天工公司诉至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3、中国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诉龙岩鸿裕贸易有限公司、东莞赐华文具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中国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深圳公司”)与龙岩鸿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鸿裕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东莞赐华文具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赐华公司”)对龙岩鸿裕公司在上述协议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矿深圳公司依约向龙岩鸿裕公司支付货款,但其未按约履行交货义务,也没有向五矿深圳公司退还剩余预付款。为继续追讨欠款,五矿深圳公司将龙岩鸿裕公司、东莞赐华公司起诉至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4、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五矿钢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两案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矿产”)、五矿钢铁与芜
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新兴铸管公司”)分别签订了购销合同,中国矿产、五矿钢铁依约向芜湖新兴铸管公司支付货款,但芜湖新兴铸管公司未按约履行交货义务。芜湖新兴铸管公司在两个案件中分别将中国矿产、五矿钢铁分别起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芜湖市中院”),要求确认上述合同无效。芜湖市中院对两个案件分别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合同无效。后中国矿产、五矿钢铁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徽省高院”),安徽省高院二审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本案发回重审。近日,芜湖市中院作出重审一审裁定,认为本案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裁定驳回芜湖新兴铸管公司的起诉。中国矿产、五矿钢铁已分别上诉至安徽省高院。目前两案正在审理中。
5、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中国矿产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物流公司”)签订了煤炭买卖合同,约定中国矿产向黄河物流公司预付货款采购煤炭。合同签订后,中国矿产依约向黄河物流公司支付了货款,但黄河物流公司履行了部分供货义务后拒绝继续发货,也没有向中国矿产退还剩余预付款。为追讨上述款项,中国矿产将黄河物流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中国矿产诉讼请求。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累计计提损失17,479万元,其中2018年度计提损失5,558万元(该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部分诉讼案件对公司2019年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公
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