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 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通知,其持有的公司65,255,6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9%,轮候冻结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冻结期限为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255,65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7.49%,本次司法冻结后,广厦建设累计被质押(冻结)股份为65,25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其中:冻结股份45,255,600股,质押股份20,000,000 股,轮候冻结股份65,255,600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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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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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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