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7 月 17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同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3、会议地点:杭州华侨饭店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0,845,69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2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8,641,93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3.90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汪涛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楼明、楼江跃、陈凌、孙笑侠因
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主要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弃 权 是 否
股东类别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比 例 比 例 票 数 比 例 通 过
全体股东 120,170,499 99.441 % 610,000 0.505% 65,200 0.054%
通过
其中:
120,170,499 99.441 % 610,000 0.505% 65,200 0.054%
中小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春辉、任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