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9:00在北京航空工业大厦E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分别是曲景文、吕杰、黎学勤、堵娟、张宪、鲍卉芳、吴坚、王正喜, 董事唐军授权董事黎学勤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许培辉、洪波、郭念、张银生,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曲景文主持。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审议《关于惠阳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经过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惠阳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