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
近日,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
媒体发布“人民网、腾讯、歌华有线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发力移动视频领域”的
报道。
二、相关说明
公司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网”)、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腾讯”)、北京市北广文资歌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北广文资歌华”)四方拟共同合资成立“人民视频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开展资讯类短视频和直播的制作及版权交易。
根据相关投资协议,四方计划通过两轮出资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达到人
民币 7,500 万元,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人民网 4,500 60.00%
腾讯 1,590 21.20%
北广文资歌华 930 12.40%
歌华有线 480 6.40%
合计 7,500 100.00%
三、风险提示
鉴于合资公司尚未正式成立,除投资协议外,各相关方具体业务合作事宜将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公司在合资公司中直接持股比例为 6.40%,
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披露信息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