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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高速: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9

债券简称:13楚天02 债券代码:122378

19楚天01 155321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19年6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高速”、“公司”、“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系中德证券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所形成之相关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

1、债券简称:13楚天02。

2、债券代码:122378。

3、发行主体: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6亿元人民币。

5、票面利率:4.58%。

6、债券品种的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7、到期日:2020年6月8日。

8、债券担保情况: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最新信用级别: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于2018年6月26日出具的《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的公告》,发行人于2017年实施首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了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智能”)100%股权。因重组标的公司三木智能2016-2018年度累计实现的盈利未达成业绩承诺,重组交易对方须按《业绩补偿协议》相关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发行人拟定向回购重组交易对方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并要求返还部分现金,以作为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的议案》,发行人拟以总价人民币 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共计35,159,499股,并依法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将由1,728,086,820股减少至 1,692,927,321股,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发行人已于2019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根据《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约定,中德证券作为召集人,于2019年5月2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了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不要求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就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前清偿“13楚天02”项下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因出席上述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代表该期债券表决权总数未达到该期未偿还公司债券表决权的50%,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有效决议,不影响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继续实施。

发行人于2019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13楚天02”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后续事宜的公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券持有人作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就本次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事项所发出的债权人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减资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

中德证券作为“13楚天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已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及《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之相关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中德证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对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上述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的影响,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及《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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