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独立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与重庆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航空”)在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为新设立及已设 立的 15 家 SPV 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美元 36.32 亿元的担 保额度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协议进行了审核,并就 有关问题向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就该 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重庆航空在 2018 年下半年 至 2019 年上半年为新设立及已设立的 SPV 公司提供总额度 不超过 36.32 亿美元的对外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 公司、重庆航空顺利开展飞机境外租赁转国内保税租赁,从 而降低飞机租赁成本,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担保对象 SPV 公司为本公司、重庆航空的全资子 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坏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 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郑 凡 顾惠忠 谭劲松 焦树阁
南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8-05-17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