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珠海航空有限公司购置珠海南航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南航珠海总部大厦部分楼层 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对珠海航空有限公司购置珠海南航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开发建设的南航珠海总部大厦部分楼层的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协议进行了审核,并就有关问 题向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就该关联 交易项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 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 允条件,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决议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 董事有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3、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宁向东 刘长乐 谭劲松 郭为 焦树阁
南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珠海航空有限公司购置珠海南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南航珠海总部大厦部分楼层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12-08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