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 称“本集团”)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收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转拨付的船 舶报废更新专项补助资金约人民币 3.55 亿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船舶报废更新 专项补助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 损失。因此,本集团将该笔补助确定为营业外收入,计入 2017 年度损益,最终 会计处理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预计该笔补助资金的取得将对本集团 2017 年度的损益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中远海能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09-23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