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5年 8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年 8月 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以下简称:“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上港集团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 2015年 8月 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半年报摘要于 2015年 8月 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于 2015年 8月 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 8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