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提交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独立、审慎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就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参股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发起 成立并购基金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2 亿元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发起设 立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暂定名),本次投资是公司落实多元发展 战略、培养金融投资人才、提升资本运营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 司积极拓展了解新兴产业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促进公司 做强做优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 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江一帆、姜军、刘浩
皖通高速独立董事关于拟提交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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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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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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