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白云机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机场”、“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部门规
章及相关规则、指引的有关规定,对白云机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6 年 2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截至目前,
中国银河证券对白云机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持续督导期已满,现出具保荐
总结报告书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白云机场
证券代码              600004.SH
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设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自编一号
法定代表人             邱嘉臣
实际控制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
注册资本               2,069,320,514 元
联系人                 戚耀明
联系电话               020-36063595
    三、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保荐代表人             乔娜
联系方式               010-66568845
保荐代表人             徐扬
联系方式               010-66568352
    四、保荐工作概述
    白云机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持续督导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保荐
期间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白云机场履行的保荐职责如下: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及其发起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推荐文件并提交
中国证监会审核;组织公司及其证券服务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
核查;并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等。
    2、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良好运行。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查阅
公司三会资料,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4、督导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履职,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5、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人履行承诺的情况。持续督导期
内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背承诺的情况。
    6、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核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核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访谈沟通、查阅信息披露文件等
方式,确保公司贯彻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三方监管协议。持续督导
期间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合理,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7、保荐机构通过对白云机场现场检查、日常沟通、列席会议等方式开展保
荐工作。保荐期间内,保荐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制定持续督导工
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每年对公司开展定期现场检查,完成《现场检
查报告》并报送交易所备案;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年度持
续督导报告》并报送交易所备案等。
    7、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
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能做到及时发出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提前将有关会议资料送交
保荐代表人,接受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各类会议;尊重保荐代表人的
建议,完善各类制度、决策程序,补充、完善信息披露资料;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工作;为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公司配合保荐工作
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勤勉尽责完成相关工作,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
告,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保荐工作。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参
与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良好。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白云机场持续督导期间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
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
露的内容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 日止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
3,500,000,000.00 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缴入,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
行费用 45,259,000.00 元后,净筹得人民币 3,454,741,000.00 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8-10 日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1,605,945,943.43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白云国际
机场扩建工程航站区工程项目 3,470,564,763.19 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短期理财
收入的再投入)。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规定,公司制订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设
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于 2016 年 3 月 4 日与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7 年 4 月 17 日,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
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
    持续督导期间内,白云机场贯彻实施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了三方
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
形。
       十、其他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
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娜                    徐扬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共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