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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装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8-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三维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

金基本情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关于同意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4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北正函〔2022〕163号文批准,三维股份于2022年8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5.2元/股,发行股数为3,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219,811.3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80,188.69元。截止2022年8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2022年8月1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苏公W[2022]B09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东吴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入进度(%)
1募投项目年产40万平方米输送带项目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4,500.001,197.5926.61%
2募投项目年产60万米输送链项目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000.00378.017.56%
3募投项目粮食用塑料畚斗产线智能化技改及扩能项目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800.00240.596.33%
4补充流动资金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778.02780.35100.30%
合计--14,078.022,596.5418.44%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5177040000117536,366,289.36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3801007880100000108638,594,201.72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镇江大港支行38100671001100023706350,244,793.73
合计--125,205,284.81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2、截至2026年6月30日,浦发银行镇江分行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700.00万元、交通银行镇江大港支行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为4,8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40万平方米输送带项目、年产60万米输送链项目、粮食用塑料畚斗产线智能化技改及扩能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议案审议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

本次投资产品风险低,能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行。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韬周蕾蕾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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